Wenger 商标保护

 Victorinox AG 总部设在瑞士施维茨州宜溪镇,旗下子公司(统称 “Victorinox”)拥有以下受保护的商标:Victorinox、Swiss Army、Swissgear、Wenger(以及更多组合商标)。

Victorinox 在全球范围内严格保护和维护这些商标。因此,所有第三方(如经销商)必须遵守如下商标保护政策。


1. 受保护商标、标志和图像的使用


1.1 除非在以往协议中获得正式批准,否则第三方不得在网站 URL和域名中使用受保护的 Victorinox 商标(即,不得使用:www.victorinoxshop.com)。

1.2 如第三方注册的域名和/或运营和 Victorinox 相关的网站所用的域名侵犯了 Victorinox 的知识产权,则相关内容必须转移到另一个符合 1.1 点中规定的域中。已注册的域名必须移交给 Victorinox(截止时间:2016 年 9 月 30 日)。请联系 trademark.protection@victorinox.com 开始采取必要措施。

1.3 第三方只能使用由 Victorinox 提供的商标。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商标进行修改。

1.4 第三方对商标或设计的使用不得误导顾客,使顾客认为自己访问的是由 Victorinox 运营的网站。第三方网站上必须始终清楚对网站用户标明该网站不是由 Victorinox 运营。特别禁止在网页左上角使用 Victorinox 商标。

1.5 第三方不得抄袭或模仿 Victorinox 设计或 Victorinox 官方网站的外观和风格。

1.6 Victorinox 官方网站(包括 Wenger 和“New & Noteworthy”博客)上的所用文字和产品描述都是受版权保护的内容,未经 Victorinox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。

1.7 第三方只能使用由 Victorinox 通过其媒体中心提供的官方产品图片。不得对图片做出任何修改。


2. 产品变更、广告和销售 


2.1 未经 Victorinox 事先正式批准,第三方不得对 Victorinox 产品进行自定义设计(刀刃和刀柄刻字除外)。

2.2 第三方不得在任何拍卖或购物网站销售 Victorinox 的产品,除非获得 Victorinox 的批准。

2.3 第三方不得在搜索引擎或社会传媒广告(例如 Google Adwords、Bing 广告、Facebook 广告)中使用任何 Victorinox 商标或任何衍生设计。 

 
本政策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,Victorinox 可自行决定随时进行修订和修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在特定国家/地区或针对特定 Victorinox 产品类别,可能适用额外条款/政策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分销商或 Victorinox 子公司。
 
如有关于 Victorinox 商标保护政策的问题,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trademark.protection@victorinox.com
 
最后更新日期:2016 年 5 月 31 日
 

Victorinox AG 总部设在瑞士施维茨州宜溪镇,旗下子公司(统称 “Victorinox”)拥有以下受保护的商标:Victorinox、Swiss Army、Swissgear、Wenger(以及更多组合商标)。

Victorinox 在全球范围内严格保护和维护这些商标。因此,所有第三方(如经销商)必须遵守如下商标保护政策。


1. 受保护商标、徽标和图像的使用


1.1 除非在以往协议中获得正式批准,否则第三方不得在网站域名中使用受保护的 Victorinox 商标 (即,不得使用:www.victorinoxshop.com;可以使用:www.domain.com/victorinox)。

1.2 如第三方注册的域名和/或运营和 Victorinox 相关的网站所用的域名侵犯了 Victorinox 的知识产权,则相关内容必须转移至另一个符合 1.1 点中规定的域名中。已注册的域名必须移交给 Victorinox(截止时间:2016 年 9 月 30 日)。请联系 trademark.protection@victorinox.com 启动必要程序。

1.3 第三方只能使用由 Victorinox 提供的徽标。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徽标进行修改。

1.4 第三方对徽标或设计的使用不得误导顾客,使顾客认为自己访问的是由 Victorinox 运营的网站。第三方网站上必须始终清楚对网站用户标明该网站不是由 Victorinox 运营。特别禁止在网页左上角使用 Victorinox 徽标。

1.5 第三方不得抄袭或模仿 Victorinox 设计或 Victorinox 官方网站的外观和风格。

1.6 Victorinox 官方网站(包括 Wenger 威戈和“New & Noteworthy”博客)上的所有文字和产品描述均受版权保护,未经 Victorinox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。

1.7 第三方只能使用由 Victorinox 通过其媒体中心提供的官方产品图片。不得对图片做出任何修改。


2. 产品变更、广告和销售 


2.1 第三方不得提供、销售或分销任何经过自定义设计或以其他侵犯我们商标、不正当或非法的方式做出修改的 Victorinox 产品。任何出于商业目的而做出的修改必须获得 Victorinox 事先正式批准。刀刃和刀柄刻字除外。  

2.2 第三方不得在搜索引擎或社会传媒广告(例如 Google Adwords、Bing 广告、微信广告)中使用任何 Victorinox 商标或其任何衍生设计。 

 
本政策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,Victorinox 可自行决定随时进行修订和修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在特定国家/地区或针对特定 Victorinox 产品类别,可能适用额外条款/政策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经销商或 Victorinox 子公司。
 
如有关于 Victorinox 商标保护政策的问题,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trademark.protection@victorinox.com
 
最后更新日期:2019 年 10 月 28 日